作者:楊濤 江蘇省設計大師,南京市城市與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全國優秀城市規劃科技工作者、十佳全國公路優秀科技工作者。
從媒體發出的現場照片看,事故發生在隧道入口處,直接正面高速撞上了洞口墻壁,沖擊力極大,才會導致如此慘重傷亡(正常40公里/小時時速發生撞車,相當于從4層樓墜落)!最直接原因很可能是駕駛員疲勞瞌睡駕駛或者車輛突發故障失去控制。間接原因可能是:入口處沒有渠化設計,沒有防護導流裝置且標線也是錯誤的,洞口照明光線不足,車上大部分乘客未系安全帶等。
雖然我也認為不宜過早對事故原因下定論,但是,現場照片反映出的設計和設施缺陷、存在的安全隱患是十分低級、十分明顯、十分危險的。無論如何,應當立即改正。
以上我扼要點到了釀成這起慘禍的可能的6大可能原因,這僅僅是推測,絕非定論,也非全部。應當組織以分專業專家團隊組成的獨立調查組進行客觀公正調查與評估鑒定。詳情必須到現場作全面仔細勘察調查以及對車輛、乘客、司機等詳盡調查。還應當堅決進行責任追究!
事故報道后,包括錢紅波教授在內的專家同行們大家在網絡、微信群、朋友圈以及其他媒體上從各個方面展開的專業分析與討論,對于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應該有很好參考幫助。我也很希望有關部門的調查能邀請業內資深專家、專業人員參加。
道路交通安全理論與技術本身經過了100多年研究與積累,已經相當成熟,國內經過了40年的引進、吸收、研究和實踐,也有了很好的技術支撐和人才積累!關鍵短板還是科學、嚴謹和剛性的制度設計與執行機制,缺少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一切都是空談!關鍵性的法律和制度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有,但還不夠仔細、不夠完善,亟待修訂);(2)道路交通安全設計審計制度;(3)道路交通安全檢驗與驗收制度;(4)道路交通事故獨立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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