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 制 背 景
2013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
“城市交通要樹立行人優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環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導綠色出行”,“切實轉變過度依賴小汽車出行的交通發展模式”。
201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要求城市交通系統改變既有粗放模式,強調“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
2014年,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4〕52號):加強交通標志、標線、隔離設施及信號控制、電子監控、交通誘導等智能交通設施建設,完善路段、路口交通組織設計。發展城市慢行交通系統。樹立行人優先理念,切實轉變過度依賴小汽車出行的交通發展模式。
一是江蘇省自然特色,江蘇省地處平原,水網交錯,人口稠密、城市悠久。老城路網密集,用地局限,路口渠化、車站設置、跨河等交通設施空間受限。
二是江蘇省階段特色,當前處于城市化、機動化迅猛發展階段,部門道路建設在時間上略顯倉促,重視“工程設計”,忽視“功能設計”,導致建設粗放, 對道路周邊空間、用地功能等未能充分梳理,在做交通設計時,在落實上位規劃意圖、與兩側用地協調、與城市設計銜接、綠色交通理念等方面,存在一些“模糊地帶”,這種模糊并沒給未來增加人性化的彈性選擇。反而給道路帶來功能等方面的一些缺失,如設施不協調、安全隱患、管理困難......基于這樣的情況也需要江蘇發展這么一個指南。
城市化和機動化迅猛發展帶來了一系列安全、擁堵、污染等問題。必須實現綠色交通優先,保障公共交通、步行交通、自行車交通的時空路權,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設計質量和水平,改善居民出行環境,引導城市綠色交通發展。
城市道路交通設計上承上位規劃,下接工程設計,可有效實現城市交通設施建設由粗獷式向精細化轉變。國內現行規范缺乏對道路交通設計的系統性指導,部分條文內容粗放。 因此,江蘇省應根據實際需求完善交通設計內容。
主要內容
完善基礎體系:面向城市道路的規劃、設計、建設及管理工作,強調交通設計在流程中承上啟下的作用和地位,系統性地梳理城市道路交通設計的內容體系。
強調理念導向:指南內容強調精細化、人性化的設計理念,為所有道路使用者、所有交通方式和城市生活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的交通和生活環境,打造完整街道。
銜接各類規范:考慮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關系,合理確定各項設計標準。
注重設計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大量案例和標準圖增強指南可讀性和可操性。
內容主要分為三大部分,一是總則與術語,二是核心要素的詳細設計指南,三是成果要求,第二部分主要包含十三部分,具體內容可直接在網上下載。
特色創新
一、省級層面的城市道路交通設計技術指南。形成了一整套體系完整、內容翔實、可操作性強、精細化的城市道路交通設計技術方法。
1、拓展城市道路交通設計的研究視野,提出道路影響區的概念:明確將設計道路納入到城市道路網絡的整體中,考慮道路影響區范圍內的用地功能與交通特征,實現用地功能和交通系統的整合協調。
★ 分析范圍:道路影響區(設計道路本身+周邊影響范圍)。
★ 設計范圍:道路本身+相交道路的展寬段、漸變段以及延伸10-20米銜接路段。
★ 交通設計空間 :由“紅線內”拓展至“紅線+綠線+建筑退線(建筑前區)”,道路空間和城市功能空間融合為有機整體。
★ 調查范圍:分為道路影響區范圍、道路設計范圍兩個層次,宏微觀調查內容結合。
★ 道路交通組織方案:以道路軸帶交通組織優化方案為基礎。
2、易讀、易操作:在道路橫斷面、道路交叉口、路邊活動、沿線出入口、人行過街設施、交通標志標線、交通控制系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控制指標,指出各個系統之間的協調設計要求,并通過大量案例和標準圖增強指南的可操作性。
二、從重視道路等級轉變為重視道路功能,實現道路空間差異化使用,提高道路與沿線用地的協調性。
1、重視道路的完整功能,增加道路功能分類。明確道路除交通功能外,還具有生活功能(為交往、休憩、娛樂、健身、展示等公共活動提供場所)
★ 交通性道路:強調貫通性和機動性,以提升城市交通效率為設計考慮。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
★ 生活性道路:強調可達性和舒適性,以提升道路環境和地區活力為設計考慮。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2、按照道路功能定位,采取差異化的沿線用地管理措施,促進地塊建設項目與周邊道路交通的協調發展。
★ 交通性道路:嚴格控制沿線條帶狀公共設施用地和機動車流直接出入口;加強交通空間與兩側建筑物之間的綠化隔離,減少橫向交通干擾。
★ 生活性次干路和支路:加強人行道與建筑退線空間、沿街建筑界面的結合,人行道與建筑退線空間之間不宜布設高綠籬、封閉圍墻等。沿線可開設連續店面,為營造和提升街道活力創造條件。
出入口的精細化設計
出入口道路應該具有一定的縱深長度,滿足2~3輛車排隊;緣石轉彎半徑應盡可能小;進出車道不宜較寬,單向通行寬度宜為4-5米,雙向通行寬度宜為7-11米;
三、強調對“人”的關注,統籌考慮各要素空間組織,優先保障綠色交通路權。
1、空間分配,綠色優先
提升“人”的交通安全和出行體驗,遵循完整街道理念,按步行>自行車>公交>機動車的順序分配空間,主動引導出行結構向綠色交通方式轉變。
★ 交叉口范圍對全部要素進行一體化設計,采取合理的渠化尺度。應優先采用中心線偏移、適當縮窄機動車道、壓縮較寬的綠化帶等方式進行平面交叉口渠化,節約用地。
★ 在滿足車輛正常右轉的前提下,交叉口路緣石轉角盡量采用較小半徑。
★ 進入交叉口范圍時,不得縮窄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有效通行寬度。
★ 精細化的路內停車設計:首先應減少路內停車泊位設置,如需設置,宜按照車行道、停車帶、機非隔離帶、自行車道的順序布置,不應使自行車處于機動車兩邊包夾的位置行駛。
★ 保證步行、自行車通行空間及消防空間不受侵占。
2、優化公交系統設置
★ 空間優先:公交專用車道的設置應按照公交客流實際需求,重點設在公交運行服務水平低的路段。
★ 時間優先:對設置公交專用進口道的交叉口,實行公交優先信號控制、可采用禁止交叉口轉向等。
★ 精細化公交港灣站設計:新、改建的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交通量較大的支路上采用港灣站。但老城往往用地有限,紅線空間不足時,道路紅線局部展寬。
★ 加強公交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
軌道站、快速公交站和常規公交站三者之間應合理銜接。江蘇省是開展軌道建設城市數量最多的省份。 為方便換乘,長途汽車客運站、火車站、客運碼頭、軌道站點主要出入口50m范圍內應設公交停靠站。
公交停靠站附近應結合道路條件,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點或自行車換乘停車設施。
停靠站應與人行道、自行車道、無障礙設施等便捷銜接。
3、步行和自行車安全與環境
★ 強調行人有效通行空間,各部門協調,避免被市政設施、綠化等擠占。
★ 自行車道結合地形和用地條件靈活設置,并綜合考慮各路段的交通量、自行車交通特點(含電動車)。
★ 道路外側為公共綠地時,可結合綠地靈活設置設置人行道和自行車道。
★ 安全保障:江蘇省非機動車和步行出行比例較高,應合理設置分隔設施,嚴禁人非空間混合;停車不影響自行車和行人;安全島;交通穩靜化……
★ 品質保障:江蘇夏季炎熱多雨,重視通過林蔭道建設提高步行和自行車舒適性;保障步行和自行車路徑空間連續性和無障礙設計等。
4、優化道路空間配置
★ 如需增加車道數,應優先增加公交專用車道;
★ 步行和非機動車空間不足時,鼓勵削減機動車路內停車位、優化機動車道寬度、減少機動車道數以及自行車道/人行道與路側綠化和建筑退線統籌考慮等措施,優先保障步行和非機動車交通的通行需求。
★ 可設置奇數車道、可變車道和其它動態管理車道,并應注意配套相關交通安全與管理措施和設施。
5、優化道路交通安全與管理設施
★ 公交停靠站與機動車、行人、非機動車協調
★ 行人過街安全設施
★ 機動車指路、行人和自行車指路
★ 交叉口導流引導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
★ 道路沿線出入口
★ 機動車掉頭
★ 信號燈——減少機動車與行人和非機動車的沖突
★ 其它智能交通控制系統協調設置(交通監視、監控、誘導、信息采集……)
四、道路交通設計和景觀設計相互融合,提升城市道路空間品質和活力。
1、靈活設置道路綠化帶和街道家具,全面提升道路安全和空間品質。
● 交通性道路沿線:嚴格實施綠線,減少橫向交通干擾和環境污染;將生活性道路兩側綠線融入道路分隔帶一并實施。
● 生活性道路沿線:增強人行道活力空間,配套完善座椅、花池、自動售貨機等街道家具,提高人行道舒適性和趣味性,滿足行人多樣化出行需求。
● 鼓勵“融綠于行”的開放式綠地,提高道路綠化景觀觀賞性和參與性,形成更多樣化的、多塊版的林蔭大道。
2、通過交通引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 在滿足道路功能的基礎上,提倡合理預留綠地空間,鼓勵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五、促進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等環節的主管部門深度合作與協調。
● 通過交通設計的引入,搭建功能傳遞的橋梁,使得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緊密銜接,有效地實現城市道路的精細化建設、管理。
● 指南提出道路紅線與道路綠線、建筑退界融合設計的要求,打破江蘇省道路建設與道路綠化建設、管理、養護各部門各自為政的局面,實現道路整體空間的規劃-設計-建設-養管的全面協調與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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